![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精选多篇)[此文共10955字]](https://img.hxli.com/upload/7776.jpg)
文章标题: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14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14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14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工作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工作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落实,多项工作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工作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信访办理等单项工作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14年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工作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14年、2014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工作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2、抓协调,以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为突破口。按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上,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的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极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层面的指导。另外,在同级层面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也需要有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配合。鉴于管理体制等诸多复杂关系的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处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尤其在案件查办上,现实中就存在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打开工作局面,除了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外,还应注意搞好协调,充分依靠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才能打开
第二篇: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文章标题: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14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14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14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 ……此处隐藏6185个字……街道纪委有为、有位、有威,切实提高街道纪委的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纪检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纪检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四是经费物资保障。对在开展纪检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应该提前谋划,适时匹配到位,确保纪检工作顺利开展。
2014年8月19日
第五篇:我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关于我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区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完善和强化。9月18日至23日,在张瑞书记带领下,我们调研组一行四人先后到洋河、中扬、屠元、郑楼、仓集、陈集五个乡镇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基层纪委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走访调研,认真听取了基层纪委书记的汇报,座谈了解了基层纪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把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基层一些领导认识还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
(二)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例如中扬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克民兼职数达到8项之多),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加之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
(四)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五)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二、原因分析
(一)考评体系不全,缺乏工作量化质化标尺。目前我区对基层纪委书记的绩效考评只有从每年一度的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量化进行考核,对其本人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详细的考评办法,容易造成“干”和“没干”一个样,工作没有积极性。
(二)工作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工作积极性。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三)工作精力不足,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我区基层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乡镇机构改革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基层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顺理成章;三是纪检监察机构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四)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开展力度较弱。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完善和管理体制的制约,容易导致基层纪委书记无法与无力加强监督工作。由于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其实质就是纪委书记必须接党委书记的领导。另一方面,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任务,又造成了在经
分调动起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对那些理论基础差,实际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进心并且不热爱这项工作的干部,应调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本网向您推荐更多相关文章:我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南郊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1
关于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